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辦理總局得悉,即日起將對《藥品辦理法》修訂尋求社會各界定見和主張,截止日期為2014年2月7日。
據介紹,《藥品辦理法》修訂列入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計劃。即日起國家食藥監總局對《藥品辦理法》修訂尋求社會各界定見和主張。
國家食藥監總局表明,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于《藥品辦理法》施行的狀況、存在的疑問及怎么修訂提出定見和主張,主張可附提出修正的詳細條文及扼要理由。于2014年2月7日前經過郵件、傳真或郵遞方式將定見反饋給國家食藥監總局。
此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表明,現行《藥品辦理法》已無法習慣監管和發展需要是進行修訂的主要原因。加強藥物臨床試驗中的受試者維護、完善藥品運用環節辦理、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分力度等內容是修訂的主要內容。其間,改變輕進程監管、加大對違法行為處分力度的內容備受重視,業界以為這是政府簡政放權、清晰政府和公司職責的重要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