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自然災害防治九項重點工程建設工作的意見》,全面部署推進相關工作,切實提升綜合防災減災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種重大災害風險隱患,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意見強調,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推進自然災害防治九項重點工程建設,充分發揮自治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優化協調聯動機制,堅持分級負責原則,堅持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按時完成各項任務。創新投入機制,通過落實部門預算、統籌專項資金、爭取上級資金支持等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加大資金保障。要做好自然災害防治九項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十四五”相關規劃編制工作有效銜接,持續推進將自然災害防治九項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納入本行業本領域綜合防災減災“十四五”規劃,聚焦重點工程,持續加大力度,以項目建設推進全區自然災害防治能力不斷提高。
意見指出,要總結全州縣、東興市、南丹縣國家試點縣工作經驗,全面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全面落實“全區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市縣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工作要求,探索自治區、市、縣三級行業系統普查推進模式,全面落實普查工作主體責任和普查工作經費。建立普查成效評價技術方法, 堅持“邊普查、邊應用、邊見效”工作原則,探索構建多類型、多形式普查成果體系。要加快構建堅實海岸帶生態減災屏障,推進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建設等。
意見強調,要加快推進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建設,著力防范化解地震災害風險,各級相關部門要依托既有項目相關專項資金,最大限度統籌政策、項目、資金向地震易發區傾斜。督促電力、電信、危險化學品廠庫等企業安排專項資金,對重要建構 (筑)物 、設備設施等進行風險排查鑒定,對不滿足設防要求的進行補強或加固。在地震易發區范圍內的設區市、縣 (市、區)政府要按照國家、地方標準和防災需求,每個縣級以上城市至少建設一個室內和一個室外綜合應急避難場所。建立加固工程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清單臺賬。
意見提出,要實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提高洪澇災害防治能力。要加快實施西江干流治理、其他河流治理等大江大河堤防建設與河道整治,加快流域控制性樞紐工程建設,提高江河防洪保護區防洪標準,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和山洪災害防治,提升山洪災害防御能力。要多渠道多形式籌措資金,全面加快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加強對鐵路、公路、水運等交通設施以及學校、水利設施、旅游景區排查巡查,組織實施與主體項目配套的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避險移民搬遷工程。整合優化資源,有序推進區域應急救援中心 (基地) 建設。
意見要求,要依托自治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完成本專項工程與綜合監測預警及信息化專項工程對接,實現現有監測數據全量匯聚、共享共用,實現全區預警靶向發布,構建本級多災種和災害鏈監測預警模型。要加強自然災害防治技術攻關,推動應急產業高質量發展;深挖自然災害防治領域技術,大力推動技術裝備工程化項目攻關和產業發展;創新應用高端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控制裝備等智能制造關鍵技術裝備,培育發展應急裝備產品。
意見強調,要強化評估統計,開展單項重點工程實施情況評估,動態更新項目清單,完善新增項目要素保障機制,加快已具備實施條件項目的立項進度。強化績效考評,對設區市、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施自然災害防治九項重點工程進行實績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資金分配、項目安排、評優評先等重要參考。強化督促檢查,建立常態化約談機制,對考核排名落后、履職不力的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強化監督指導,加強動態監測,緊盯建設質量,確保高質量完成建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