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海內外頂級研發團隊
創新是重慶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基石。《措施》指出,要全力引育創新主體。圍繞生物藥品和疫苗等領域,積極引進海內外頂級研發團隊、研究型醫院資源和創新領軍企業,加快集聚一批創新生物技術公司。鼓勵醫藥企業加強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研發創新協同機制;支持生物醫藥企業新建企業研發中心和中試基地。
同時,積極對接國家藥物科技創新戰略型平臺,加強前沿領域高水平基礎研究,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爭取支持建設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圍繞產業創新關鍵環節,持續引育藥物篩選、安全評價、藥效研究、藥物分析、工藝研發、工程轉化、臨床試驗等藥物和醫療器械研發公共服務平臺。
每個創新藥獎勵1000萬元
在鼓勵創新產品研發方面,《措施》指出,對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和生物類似藥項目,按照臨床前研究、Ⅰ期臨床試驗、Ⅱ期臨床試驗、Ⅲ期臨床試驗4個階段分別立項支持,給予不超過研發投入20%的資金支持,資金支持強度最高分別為300萬元/項、200萬元/項、300萬元/項、700萬元/項。對獲批納入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的醫療器械產品,給予不超過研發投入20%、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
《措施》明確,對創新藥每個獎勵1000萬元,改良型新藥、生物類似藥每個獎勵500萬元,中藥經典名方產品每個獎勵100萬元,第三類醫療器械每個獎勵100萬元。對通過或視同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產品每個獎勵100萬元。通過國際機構注冊,并在相關國外市場實現銷售的藥品和高端醫療器械,經評選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鼓勵優質企業上市
《措施》提出,將通過加快重點產業鏈建設、支持先進制造平臺建設、支持合同研發生產組織或合同加工外包組織發展,以此補齊供應鏈短板,鼓勵優質企業上市。
其中,《措施》將加速推動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生產技術應用,對核心技術攻關、關鍵專業化生產服務平臺建設及重大產品產業化項目,給予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20%、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持。列入本市“揭榜掛帥”清單的重大項目,按有關規定給予支持。
對承接非關聯企事業單位合同研發生產組織或合同加工外包業務的生產企業,年度委托服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按年度服務收入金額的3%給予受托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此外,對新上市的供應鏈關鍵產品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打造國家級生物醫藥產業集群
《措施》提出,將推動園區特色化發展和優化生物醫藥環境準入管理。
《措施》將重點打造以重慶國際生物城為核心的國家級生物醫藥產業集群,推動區域產城融合發展。持續建設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長壽經開區、涪陵區、大渡口區5個集聚發展產業基地。鼓勵其他條件具備的工業園區,根據自身特點建設醫藥產業特色園區。探索完善集聚發展產業基地間合作和利益分享機制,推動園區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差異化發展等。
對符合條件的生物醫藥特色園區,加快推動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簡化環評辦理流程。市級重大產業項目享受審批“綠色通道”。鼓勵各集聚發展產業基地加強園區危險廢棄物處理能力建設,制定相應扶持政策,引進、培育危險廢棄物專業處理機構。
健全生物醫藥產業服務體系
在健全生物醫藥產業服務體系和提升服務水平方面,《措施》提出鼓勵企業依據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和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優化資源配置,調整產業結構。立足生物醫藥產業發展需求充分匹配、項目充分覆蓋、能力充分保障的目標定位,全面加大檢驗檢測、審評監測等技術支撐機構建設力度。
在加強金融支持方面,《措施》指出,要充分利用好各類政府投資基金,鼓勵引進天使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市場化基金,積極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構建多層次投資支持體系。
在人才培養方面,《措施》稱將引導市內科研院校擴大生物醫藥類本科與職業技術人才培養規模,形成環重大、環西大、環陸軍醫大、環重醫的人才協同培養圈,支持企業建立校企合作實訓基地,提高生物醫藥產業人才供給規模和質量,并通過組建重慶生物醫藥產業專家聯合會,加快引進一批生物醫藥專業人才。